问题 | 什么是有效要约? |
释义 | 要约的基本要素包括表达希望与对方达成合同的意愿、明确表达的意思内容和表明已受到对方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条件。 法律分析 要约的基本要素包括: 1.表达希望与对方达成合同的意愿; 2.明确表达的意思内容; 3.表明已受到对方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拓展延伸 如何判断要约是否有效? 要约是指出示人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法律规定包括要约的形式、内容以及生效条件等。 首先,要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书面的要约、电话、网络等可以明确表达的意思表示。其次,要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如明确表达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最后,要约的生效条件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承诺等。 如果一个要约符合上述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要约。但是,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要约内容不明确或者不符合实质要件等,那么要约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受要约人的拒绝构成要约的撤销,那么该要约也会失效。 因此,要约的有效性需要同时满足形式、实质和生效条件等法律规定。在判断要约是否有效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结语 要约的基本要素包括表达希望与对方达成合同的意愿、明确表达的意思内容和表明已受到对方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同时,根据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条件。因此,要约的基本要素是不可或缺的,缺少任何一个都会导致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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