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别人发起冲突别人先动手打我?但是我没打到对方有责任吗 |
释义 | 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若双方均有故意伤害意图,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刑事责任。若还手方实施正当防卫,对方超出限度实施更严重伤害,还手方不构成犯罪,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不管是谁先动手,若是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双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责刑事责任。 2、若一方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实施更加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手方实施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此时还手一方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拓展延伸 责任归属:当他人先动手打我,我未还手,是否有责任? 根据法律原则和常识判断,当他人先动手打我,我未还手的情况下,我并不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即在合理的限度内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未还手是因为合理判断认为自己的安全不受威胁或者遵循法律原则,那么我无需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我在未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反击,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度防卫,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我未还手并不会对责任产生影响。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我未还手并不会对责任产生影响。根据法律原则和常识判断,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即在合理的限度内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我未还手是因为合理判断认为自己的安全不受威胁或者遵循法律原则,那么我无需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我在未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反击,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度防卫,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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