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作用一样的,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换领、补发身份证期间,可依法申请临时身份证,且临时居民身份证与身份证同样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3、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5、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