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2.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潜行。3.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4.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7.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8.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9.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