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甲方的具体信息,是自然人的,就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是组织的,写明其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乙方的具体信息,是自然人的,就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是组织的,写明其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写明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因约定事由的发生而解除合同,还可以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解除合同; 4、双方在解除合同之后,对其他事项的约定,比如有损失的,可以约定赔偿损失的金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