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办非营利学校需要缴纳的税费一般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增值税四种。 1、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聘用的基层教职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按规定支付的工资、津贴及其它财产性报酬在口径上达到法定标准的,由学校扣缴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非营利性学校收取学费、收取咨询费及福利费等,属于营业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如果学校所得年度营业税超过5000元,则需要到指定税局注册营业税,并且每月按照收入报税并缴纳营业税。 3、印花税:如果学校发放的收据及账单达到了收费与收入的标准,则应当缴纳印花税。 4、增值税:由学校履行的服务性费用,如售电费、缴教材费、收取的咨询费等,在限定的条件下,可以按增值税相关标准,累计申报缴纳增值税。 以上四项税费都是民办非营利性学校需要缴纳的,不同的收入情况有不同的扣缴规定,大家应该详细了解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后才能准确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民办非营利学校需要缴纳的税费一般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增值税四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