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对方是否委托了代理人来参见诉讼,如果对方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了代理人的话,则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既没有委托代理人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按照撤诉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直接缺席审理和判决。但是对于法律规定被告人必须到庭的案件,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