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怎么填写
释义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填写如下:
    1、进项税额: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巧败枣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蓝色登记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红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填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4、转出未交增值税;
    5、填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6、销项税额:填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7、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8、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缺裂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综上所述,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的“出口抵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应当根据相应专栏的记录填列。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伏芦闭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1: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