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的保险理赔需要不同的资料:一、人身保险,如果是身故理赔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有:1.理赔申请书。2.保险(放心保)合同。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二、机动车辆保险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保险单;2.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5.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车损险多少钱?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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