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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之前在外地交的社保没有转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把外地的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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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