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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收购后原股东怎么处理
释义
    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的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
    一、要约收购的条件有什么
    要约收购条件如下: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份;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义务;
    3、收购要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不得超过60天;
    4、收购人不得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撤销收购要约;
    5、收购要约期满前15天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有竞争要约的除外。被收购公司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辞职。
    二、上市公司合并和收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如下:
    1、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的主体不同。
    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2、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的效力不同。
    公司合并的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依然存续。
    3、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的性质不同。
    公司合并须由双方达成合并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合并公司与被合并公司处于“友好”关系中。在股权收购中,收购者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关系就不尽一样。
    4、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的控制程度不同。
    公司合并中,被并公司完全并入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后者取得被并公司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被并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新设公司的一部分而完全受其控制。股权收购中,收购方既可以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而完全控制目标公司,也可以只收购的目标公司50%以上的股份,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实现拥有控制权下的“合资经营”。
    三、要约收购主要有哪些内容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要约收购的类型:部分自愿要约;全面强制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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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13: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