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分红吗 |
释义 | 一般可以,无论是实股还是干股,都会有分红。股权激励的股权年底到底有没有分红,要看到底有没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还没有记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个预期股权,这样是没有分红的;如果已经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这样的股票是有分红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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