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维权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
释义 | 有关专家提醒患者及其家属在医患纠纷投诉前需做好三个准备: 首先,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为了避免医院修改病例和更换药品,患者或患者家属一旦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就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封存有关物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还应要求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交由医疗机构保管,待鉴定或法院诉讼时共同开启。 其次,把医疗纠纷诉诸法院之前,最好咨询有关的医学专家,避免浪费维权成本。医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在纠纷中患者很难把握医院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目前患者乱投诉的例子很多。据周宇君介绍,启动医疗鉴定和诉讼程序花费很大,目前在我国一般第一次鉴定的费用是2000元到10000元,而重新鉴定的费用会更高,法律诉讼阶段还要有相应的代理费等。 最后,患者或患者家属应注意保留与院方就医疗纠纷发生争议时的谈话内容,以补充自己的维权证据。 一、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二)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四)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五)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处理原则。 (二)维护稳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统一协调原则。 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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