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退休绝不意味着“平安着陆”,触犯了党纪国法,迟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对惩治腐败,党中央态度明确,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退了之”,只是违纪违法者一厢情愿为自己构筑的海市蜃楼。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