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
释义 | 个人自愿缴存者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账户自动封存。个人自愿缴存者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 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冲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三)符合本市其他提取情形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执行。 (四)除上述规定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产生的利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中山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个人缴存指南、个人缴存政策、提取所需材料、网上预约指南。首先提取人可选择相应的公积金的兑换方式,比如有住房、医疗、保险等的公积金兑换方式。 提取人需提供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和公积金相应的记录表,记录表可在自己的单位领到。 提取人可到相应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提取手续和缴纳费用,即可成功提取公积金,获得金额的兑换。 提取人需提供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和公积金相应的记录表,记录表可在自己的单位领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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