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证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有: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等情形的证明材料。例如,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可以提供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租赁合同等材料。 一、诉讼离婚所需的证据有哪些 诉讼离婚所需的证据: 1、提供有效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 3、提供子女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 4、证据材料是情绪破裂的主要原因。 夫妻关系破裂的标准: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允许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允许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两年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吗? 分居两年如果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就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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