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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房产证要哪些程序
释义
    房产证的办理程序如下: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测绘图(表)及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携带完税证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房屋过户的方式如下:
    1、赠与,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2、买卖,多用于一般房屋流转买卖的情况下;
    3、继承,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二、房屋过户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总而言之,婚前房产过户需要携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一般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材料审核后,对于合法的情况,进行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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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