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拔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 代理 人。 股份有限公司 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拔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董事的分类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1、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也称执行董事,主要指担任董事的本公司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 2、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亦称外聘董事,指不是本公司职工的董事,包括不参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外股东和 股东大会决议 聘任的非股东的专家、学者等。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