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食品、饮料、糕点制作、销售等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人员等需要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而具体的办理机构和联系电话则需要查看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公告或者网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从事食品、饮料、糕点制作、销售等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人员等需要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2.相关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告或网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