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其他证明。 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名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派出所和公安局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县一级公安机关是最基层的,包括县级市、县、旗以及有些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局。派出所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它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派出所不象各级公安机关一样隶属于同级的人民政府,不是该人民政府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镇、区、乡人民政府都无权管辖派出所,派出所只接受派出它的公安机关的领导。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相关内容,律师提醒您,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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