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息超过多少算是放高利贷 |
释义 | 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是放高利贷。对于超出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而属于合理范围内的利息,则仍然需要偿还。 一、借高利贷的钱可以不还吗 借高利贷的钱,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对于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如果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就属于高利贷。 二、丈夫借了高利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高利贷作为民间借贷,是法律禁止和法律不予保护的。许多人认为借了高利贷就可以不用还。其实并不是这样,高利贷分为违法和合法的部分。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此,高利贷的本金及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是需要还的。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予偿还。 三、高利贷新规是什么 我国禁止高利贷。民间借贷合同构成高利贷的无效,无法律效力。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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