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驳回复审在哪申请 |
释义 |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条件包括: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余人并没有申请的资格。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跟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一致,复审的理由也必须跟原来的理由一致。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将《驳回通知书》和《驳回复审申请书》交送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人还必须要支付商标评审费。 一、在商标注册程序中正确行使权利 1,商标驳回复审程序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认为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是一种行政行为,其行为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由于商标审查主观性较强,审查标准的把握是很难统一的。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不要轻易放弃,而应认真研究驳回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应及时申请复审。 2,异议程序 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这次公告称为“初步审定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限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该商标才被核准注册。 二、商标复审需要多少时间知道结果 商标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对该注册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作出初步审定并公告或部分驳回或者整体驳回决定,并且载明商标驳回理由的一种审查制度。商标驳回复审审核时间一般为9个月,其指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9个月。延长3个月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是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以内,可以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15天视为自动放弃。注意为15天,不是15个工作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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