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 |
释义 |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2、税收公平原则,所有纳税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因此,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 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负税。 税务登记流程: 1、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2、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3、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中未改正的,会经由税务机关提请,向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如果办理了营业执照超过3个月,还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者信息补录的纳税人,并且查无下落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新注册登记办理涉税事宜的,限量供应发票,并进行重点监控。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按规定,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存在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需要补充材料、驳回申请。 综上所述,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