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机构是怎么成立的?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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