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交车时间没交车算违约吗 |
释义 | 算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车过程中,交车时间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交车的算违约。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交车时间的,则以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超过合理期限或者经购车人合理催告后仍没有交车的算违约。 一般情况下,交车时间应以购车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交车就会构成违约。如果购车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车时间,双方可以协议补充约定交车时间,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购车人可以随时要求卖车方交车,但应该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经购车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未交车的,则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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