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暗访拍摄取证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并没有赋予记者为了揭露真相而实施违法犯罪的特权,央视《新闻调查》栏目对隐性采访作出这样的规范: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的正当性为由而不择手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暗访取得的证据无效。在此,必须搞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偷拍、偷录?在公然揽客的“黑车”集散地,以隐蔽的方式进行拍摄、录音,这种行为是偷拍、偷录吗?显然不是。只有对当事人的隐秘行为进行拍摄、录音,那才是偷拍、偷录行为。对此,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经执法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运用暗访设备拍摄现场情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