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工伤认定结果不符合工人实际情况或者不满意时,工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诉讼要求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后,劳动者不服工伤认定结果的,可以自收到保险经办机构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诉。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诉期间经保险经办机构复核核定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项: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支付劳动者因工伤缺勤的工资;劳动者对工伤认定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和相关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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