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称之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地力补贴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地力补贴是对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凡保护好耕地质量,都可以享受这个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