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1、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够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二、民事诉讼执行终结的特点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