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殖场关停申请怎么写? |
释义 | 养殖场关停申请应当写明养殖场的相关违法行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基本情况、关停原因、关停时间、有关情况说明等。关停、搬迁、关闭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整套的执行程序,从最早下达关停通知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这约摸是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行为。面对一个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和《行政诉讼法》、《行政重议法》的配套规定来讲的话,养殖场有重议和诉讼的权利,对是否应该实施关闭关停纳入到法律司法审查的权利。 一、养殖场关停职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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