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违法所得:涉案保险是以犯罪所得购买,没收财产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这种情况下,没收财产是侦查措施的延续。即先是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并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扣押在案,然后在审判时,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先行侦查措施收集在案的财物作出没收、返还被害人等处理。2、合法财产:涉案保险是以合法收入购买,没收财产适用刑法第59条。这种情况下,没收财产是刑罚中的财产刑——以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的方式因为是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不能先行扣押、冻结。但如果是判决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时,有可能可以没收保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