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多少就算超重 |
释义 | 法律分析:货车的超重标准如下: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2、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3、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货车年检时不能超重,如果存在超重的,年检将无法通过。如果超重是因为人为添加了一些相关的配件,比如护栏等一些其他的配件。在年检时,取下这些造成超重的配件即可。对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所有货车,进行整备质量查验,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通过年检。机动车最后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相关数据在正常范围内,视为合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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