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本人在金坛区工作且满1年; 2.本人在金坛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1年; 3.本人户口在金坛区登记且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已在金坛区登记; 4.本人及该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一致同意,该住房5年内不上市交易; 5.本人承诺,在该住房可上市交易前,本人户口不迁出金坛区。 备注: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