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没有房屋租赁证后果有:可能面临出租人反悔出租房屋的风险;可能出现一房多租的风险;可能出现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无法实施租赁的风险;承租人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无法获得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一、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3、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4、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5、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