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买卖的婚姻没有效,法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买卖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被买卖婚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婚姻自由是否属于政治权利? 婚姻自由一般来说是不属于政治权利的,而是人身权利。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此外,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想要请求撤销婚姻应当什么时间提出 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胁迫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婚姻,并且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三、父母强迫我结婚我该怎么办? 子女可以拒绝父母强迫其结婚,如果父母暴力强迫结婚的,子女可以报警处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时,也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重婚;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