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明确,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享有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咱法外特权思想和行为, 在我国是没有地位的。 其次,不容许滥用权利。宪法赋予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举的时候,要把公正的心里放在心里,当被选举的时候,当事人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去获得选票。 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具体如下: 1、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应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公民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并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给予特殊保护;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