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牺牲后国家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职工因公死亡的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可申报烈士,享受相应赔偿待遇。遗属烈士可获得赞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遗属一次性赔偿金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40个月工资。对于抚恤金的分割,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按均等分割原则处理,同时考虑近亲属的客观情况。烈士评定标准包括牺牲情形和特殊贡献。 法律分析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申报烈士,根据烈士家属享受赔偿待遇 2、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根据《烈士赞扬条例》的规定向遗属烈士发放赞扬金,其标准是烈士牺牲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3、遗属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因公殉职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烈士评定标准 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因公殉职的职工及人民警察享有相应的抚恤金和赔偿待遇。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一般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并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而烈士的评定标准包括在执行公务、保护国家财产、救灾等方面牺牲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可被评定为烈士,享受相应的赞扬金和待遇。 法律依据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 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第十六条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含死亡后追记、追认功勋)的人民警察死亡后,按以下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中央政法机关及省级党委、政府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离退休人民警察死亡,增发一次性抚恤金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因公牺牲、病故人民警察的一次性抚恤金、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由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政法机关发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