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服务热线一般用于: 1、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和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以及意见和建议。 3、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 法律依据: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 第三款第二条 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