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荆州监狱犯人做的工作如下: 1、密集型体力劳动,各种工厂、矿山、水产养殖、农业种殖,基本上都是苦活加累活; 2、密集型劳务加工:服装、天堂伞、箱包、足球、针织等工厂; 3、不需要工作的时候,可以进行各种休闲活动,比如打篮球,看书学习知识等等。 监狱内的减刑条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