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就是跟老公有矛盾,想跟他离婚,想问一下,就是离婚后需要付孩子抚养费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要看女方是否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会让男女中的一方直接抚养的,那么另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负担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期限的长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让人民法院判决。女方抚养孩子的,那就不用支付。反之需要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就是我离婚证已办,离婚协议书上我放弃所有财产,我现在想多为孩子早点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的,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进行适当降低,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负担能力有限。根据规定,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孩子我在带,他奶奶也偶尔带,就是他爹没带,但是抚养权不归我管,我该怎么要回抚养权? 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直到小孩七岁,他都没给抚养费过,现在他要来跟我争抚养权,我这边胜算率有多少? 法律分析: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是已经离婚两年了,女方给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可以协商决定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都可以协商决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想离婚现有一套房子,需要还房贷,孩子8岁,如果离婚想把房子留给孩子,需要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留给孩子。具体的办理流程是:(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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