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作为保证人吗 |
释义 | 分公司能作担保人,但是仅仅是在面对善意第三人的时候。其余情况下,若是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是股东大会决议,则不产生效力,担保合同不生效。 一、公司分公司是法人吗 对于公司,我们总是傻傻分不清楚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以及二者在责任的承担上的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是法人。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并无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分公司工商登记,分公司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反之如果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但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有效,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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