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