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了,统称为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土地证是证明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不动产登记证由登记机构管理,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