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未规定开庭审理的间隔时间,具体由法院安排,应当在审限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1、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债务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开庭 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民事案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 民事案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上只规定了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