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
释义 |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以下单位和人员组成: 1、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括市政府办公厅、规划国土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2、相关行业协会和机构代表:包括城市管理协会、城市规划协会、建筑业协会、交通运输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和机构代表; 3、高校和科研机构代表: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和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市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代表; 4、社会组织代表:包括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代表。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治理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城市治理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城市治理创新和发展; 2、统筹协调本市各部门、各区县城市治理工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 3、推进城市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和服务能力; 4、依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维护,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现代化; 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 6、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城市安全稳定; 7、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和互动,增强市民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参与度。 8、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在城市治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协调和推动作用,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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