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资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办理增资手续须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办理 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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