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发生丢失,纳税人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并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明申请表》。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依据,也是作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 (一)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 (二)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