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在行为方式、主观表现和所捏造的事实等方面存在差异。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散布方式针对特定人,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为目的。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方式、主观表现和所捏造的事实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如下: 1、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3、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二、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4、客观要件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由此可见,尽管诽谤和诬告陷害意思非常接近,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行为方式不同、主观表现不同、所捏造的事实也不一样。在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中,客观方面表现为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而且是以散布方式呈现,并且是针对特定人而言的。 结语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在行为方式、主观表现和所捏造的事实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诽谤罪是指当众或向第三者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而诬告陷害罪则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构成诽谤罪的要件包括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要件,其中散布捏造事实、以特定对象为目标是重要条件。尽管诽谤和诬告陷害有相似之处,但仍有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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