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京雄城际铁路全线建成通车,北京西站至雄安新区间旅行时间缩短至50分钟;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800余公里,再生水利用量提高至12亿立方米;北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727公里……北京在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北京市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在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积极进展。他表示,今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将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化基础设施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统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 第四条 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六条 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八条 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