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屋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在婚前签订,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及申请银行贷款,则房屋为个人财产,未还款属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需协商归属问题,无法协商则法院判决产权登记一方,产权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算作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房屋购买合同在一方婚前签署,并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且申请了银行贷款,那么婚后该房屋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未还清的贷款也是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虽然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的归属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应财产部分,产权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